双鸭山市宝山区因违规公务接待问题被通报
| 招商动态 |2016-09-21
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双鸭山市宝山区
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的通报
近期,双鸭山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宝山区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16年7月26日,宝山区委区政府在饭店招待客商,陪餐人员包括宝山区区委书记刘志强、区长盖焕友、常务副区长李伟等4名区领导以及项目合作方总经理,并有2名工作人员在外服务,席间饮用茅台酒,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宝山区在招商引资公务接待中,超人数标准陪餐,特别是饮用茅台酒,违反了中央、省委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的通知》“招商引资公务接待活动绝不允许提供高档酒”的规定。刘志强、盖焕友、李伟身为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对违规接待问题不但没有制止,还参加,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双鸭山市纪委对刘志强、盖焕友、李伟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其他参加人员也相应追究了责任。
对公务接待工作,中央和省委早有明确规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把规定作为纪律底线,在接待范围、标准上严格把关。决不允许以招商引资为名,超范围、超标准接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例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担负起领导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确保公务接待规定落实不走空、执行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