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发展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招商动态 |2016-06-16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鸡西市委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加快“四大加工基地”建设步伐,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和鸡西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和视察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和鸡西市委市政府《2016年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安排意见》的部署和要求,以“打造全省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大力整治发展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为推进实施“1253工程”、做大做强“四大主导产业”、加快建设“四大加工基地”、打造“沿边开放口岸城市”、开创密山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新局面提供优良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全省最优发展环境”为工作目标,既着眼当前,解决好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短期内使我市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又立足长远,着眼于建立巩固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全力打造“六个良好环境”:即强化政策落实,打造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强化规范执法,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强化职能转变,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强化诚信建设,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强化舆论氛围,打造全民招商的舆论环境;强化人文环境,打造栓心留人的人才环境。
三、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各执法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公共服务部门、服务窗口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介机构,以及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四、工作任务
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和鸡西市委市政府《2016年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安排意见》,是全市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依据、总遵循,省里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省里没有明确规定的,按鸡西市《意见》执行。密山市委市政府《优化全市发展环境任务分解表》是结合我市实际对省、鸡西市两个《意见》要求的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两个《意见》和《优化全市发展环境任务分解表》要求,认真对照梳理,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以在全省审批时限最短为目标,强化审批提速和服务标准化,在行政许可法和部门专业法规定期限基础上再压缩20%(法定届满期限除外),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审批和办事效率。在政务服务中心和所有执法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公共服务部门、服务窗口单位的办事大厅,必须公开行政审批和办事的依据、流程、时限,必须公开服务承诺和举报